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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发[2011]53号
【颁布时间】 2011-03-30
【实施时间】 2011-03-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9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二)建立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各市属国有企业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把上市工作作为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激励,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推进。拟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企业和有重组再融资行为的上市公司,要按照证券监管部门要求,聘请具备资质、实力雄厚的中介机构,积极与中介机构进行沟通,做好方案设计等各项工作,保证上市和重组再融资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探索建立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长效激励机制。对企业科技、管理骨干人员,经批准,可探索股权激励方式;对企业高管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推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中长期股权激励机制,引导企业经营者在企业经营管理中,既关注企业当前的经营业绩,又关注企业未来的发展价值,形成长效发展机制。

  

  (四)搭建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公共服务平台。国资部门要把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上市作为重点工作,配合上市后备企业协调解决好上市过程中的资产处置、股权转让等问题;市政府金融办要组织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企业进行境内外上市融资知识培训,提高企业资本运营能力。各相关部门要在上市后备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资产、股权、业务重组和公司登记、设立等审批环节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无锡市市属国有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谈学明 副市长

  

  副组长:钮素芬 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蓉华 市国资委主任

  

  成 员:吴嘉萍 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惠增一 市经信委纪检组长

  

  赵建平 市科技局副局长

  

  陈安新 市财政局副局长

  

  沈宁宁 市国资委副主任

  

  褚一波 市人保局副局长

  

  包 军 市国土局副局长

  

  任金富 市建设局副局长

  

  汪 春 市环保局副局长

  

  郑 强 市规划局总工程师

  

  陆 檬 市住保房管局局长

  

  侯海峰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盛小伟 无锡工商局副局长

  

  曹建伟 市国税局副局长

  

  王晓东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周建辉 无锡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沈宁宁兼任办公室主任,岳旦担任联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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