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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11]31号
【颁布时间】 2011-03-29
【实施时间】 2011-03-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9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建功“十二五”创新促发展劳动竞赛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四)营造活动氛围。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重要意义,宣传广大职工和劳动模范在劳动竞赛中的突出贡献,宣传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学赶先进、争创一流、乐于奉献的良好氛围。特别要注重在劳动竞赛中发现和培育具有时代特征的先进典型,宣传和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用先进思想和崇高精神感动职工、启迪职工、鼓舞职工,引导职工崇尚劳模、学赶先进、争创一流。由省总工会牵头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巡礼宣传活动,营造声势,渲染氛围,进一步扩大劳动竞赛在全社会的影响。

  

  附件:

  
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史和平 副省长

  副主任:周 游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广忠 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谭 颖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成 员:胡同军 省总工会副主席

  吴可立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魏 然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俞 军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夏 冰 省科技厅副厅长

  李 建 省财政厅副巡视员

  秦亚东 省环保厅副厅长

  王鲁宁 省国资委纪委书记

  喻鸿斌 省安监局副局长

  庞 辉 省工商联副主席

  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承担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胡同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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