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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复[2011]17号
【颁布时间】 2011-03-25
【实施时间】 2011-03-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29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东线复新河沙庄桥等断面水质达标方案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水北调东线复新河沙庄桥等断面水质达标方案的批复

  (苏政复〔2011〕17号)


  

  省环保厅:

  你厅《关于报请批准南水北调东线复新河沙庄桥等3个断面水质达标方案的请示》(苏环办〔2011〕39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南水北调东线复新河单元沙庄桥断面达标方案》、《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高邮市北澄子河三垛西大桥断面达标方案》和《南水北调京杭运河邳州张楼断面水质达标方案》,同意所提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工作措施。望你厅根据省有关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抓紧完善后印发,并会同所在地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

  二、达标方案涉及的工程项目纳入治淮水污染防治规划。建设资金以地方自筹为主,国家下达的治淮水污染防治补助经费和省级征收的治污工程基金给予一定补助。省以上补助资金按省政府确定的比例,主要补助基础性、公益性项目,重点项目和急需项目优先。

  三、推进达标方案实施,加快治污工程建设,对于确保输水干线水质稳定达标起着决定性作用。省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合力治污,认真做好治污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帮助和督促检查工作;要集中资金和力量,先行实施对断面达标有直接影响、对主要污染因子削减作用明显的工程项目,确保2012年底前实现断面持续稳定达标目标。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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