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复[201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3-22
【实施时间】 2011-03-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01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海门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海门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苏政复〔2011〕15号)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海门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通政请〔2011〕7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海门市海门镇与三和镇合并,设立新的海门镇,镇政府驻海门镇秀山西路581号。

  二、同意将海门市三星镇与天补镇合并,设立新的三星镇,镇政府驻三星镇宝成路44号。

  行政区划调整后,海门镇行政区域面积109.5平方公里,人口20.1万人,辖19个居委会、19个村委会;三星镇行政区域面积69.7平方公里,人口11.5万人,辖3个居委会、17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