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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豫建[2011]42号
【颁布时间】 2011-03-18
【实施时间】 2011-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0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建设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建设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豫建〔2011〕42号)


  

  各省辖市建设主管局(委):

  

  现将我厅制定的《2011年全省建设安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切实抓好今年的建设安全监管工作。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2011年全省建设安全工作要点

  


  一、建设安全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加强基础建设,加强责任落实,加强依法监督,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一)城市(含县市)规划区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对村镇规模以上工程依法实施安全监管。

  

  (二)建设行业各类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应急救援体系更加完善,应急救援及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减少一般伤亡事故,控制较大伤亡事故,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率和优良率比2010年提高5%以上。

  

  三、工作重点

  

  (一)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安全责任。

  

  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细化安全管理责任,努力消除安全监管上存在的“盲区”和“死角”。强化层级监管,进一步加大对县(市)区安全督导力度,积极推进村镇工程安全监管工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2.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施工企业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强化安全投入,建立 “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安全保障体系;指导监理企业熟练掌握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实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同时,强化施工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项目负责人要坚守岗位,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及时解决现场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3.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层层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责任,不断加大安全奖惩力度,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单位及个人的约谈、通报和检查督导,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确保安全问责制度的落实。

  

  (二)强化安全监管,严格依法行政。

  

  4.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突出监管重点,积极实施差异化管理,不断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加大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监管力度,在费用计取、支付、使用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安全投入落到实处。大力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安全动态监管机制,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安全许可和施工许可制度,加强市场准入管理与市场清出管理,构建良好的建筑安全生产环境。

  

  5.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手段、落实执法措施、深化依法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施工、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巩固和扩大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的成果。

  

  6.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依法加大对事故责任企业的资质和责任人员的执业资格的处罚力度。在事故查处过程中要注重分析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各类事故中的共性和规律性的问题,举一反三,有效避免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同时,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提高事故调查和结案工作效率。

  

  (三)强化隐患排查,深化专项整治。

  

  7.继续加大隐患排查工作力度,把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监管和企业日常生产的重要内容,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经常化、制度化,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重大隐患要明确责任,跟踪督导、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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