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津价管[2011]33号
【颁布时间】 2011-03-14
【实施时间】 2011-03-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0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第二七二医院层流净化手术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第二七二医院层流净化手术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津价管[2011]33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请批准解放军第二七二医院层流净化手术室收费标准的函》(津卫财函[2010]44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解放军第二七二医院层流净化手术室层流净化收费标准按相应等级手术费标准(不含手术材料费)的10%收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