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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苏建规[2011]174号
【颁布时间】 2011-03-21
【实施时间】 2011-03-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1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苏省城市空间特色塑造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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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开放空间建设

  立足城市与自然山水资源的空间关系,从生态保护、微气候调节、人类活动需求的角度,构建开放空间结构体系,明确各级开敞空间的布局、规模及其相互联系,形成疏密相宜的空间形态。

  

  根据开放空间承载的主要功能,可将其划分为景观性开放空间、商业性开放空间、交通性开放空间、休闲性开放空间等。应结合使用者活动特点塑造可观赏、可进入的开放空间。

  

  5、景观环境设计

  依据整体风貌设计对绿化、铺装、街道家具、雕塑小品、广告、夜景照明等进行配置与安排,同时应合理配置无障碍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

  

  6、经济技术支撑

  城市空间特色塑造应注重贯彻以人为本、低碳生态等理念;应分析不同规划建设方案的经济效益,评估其投资可行性。并从有利土地经营、促进社会公平等角度对城市特色空间的开发模式、开发时序进行策划、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措施。

  

  四、重点特色空间的原则要求

  1、历史文化街区

  严格保护街区内的历史文化要素及其空间载体,保护街区的整体空间环境。街区保护范围和风貌协调区内的建筑体量、布局方式应延续传统的空间肌理,色彩、风格应体现传统建筑文化;相邻区域的建筑在体量、高度、风格上应充分考虑与传统风貌相协调,体现整体和谐的风貌特征。

  

  2、城市广场

  

  结合城市特色塑造与人的活动需要进行广场布局。广场空间设计应以使用功能为导向,尺度要适中;合理安排商业服务配套设施,并结合雕塑、环境小品等景观设施展现地域文化,为日常活动、民俗活动、地方节庆提供场所。

  

  3、特色街道

  

  根据街道使用者的通行方式与主导职能进行街道的界面设计与功能设置,因地制宜地塑造良好的街道车行景观或步行景观。街道界面要强调韵律感,沿街建筑应体现时代精神和文化品位。商业休闲街道应以连续型界面为主,塑造充满活力的步行环境;其中传统商业街的修建要展现传统文化特色并赋予新的生命力和艺术价值。

  

  4、滨水地区

  

  研究滨水区的生态与景观功能,处理好滨水区与城市生态景观格局的关系。结合地域文化与市民休闲活动,尽量发挥滨水区公共功能,结合滨水游览活动,组织游憩路线,提升滨水区活力。在不影响防洪需求的基础上,岸线设计要加强亲水性,坡岸要体现自然生态的景观特色。

  

  5、城市综合体

  

  分析综合体对周边交通的影响,组织好人、车、货物流线。结合轨道交通、人防建设、停车等要求,合理确定开发建设模式与容量。建筑空间环境应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生态节能和集约高效要求。

  

  6、城市中心区

  

  深入研究中心区交通需求,构筑高效、通畅的公共交通系统与舒适、安全的人行系统,合理引导小汽车交通。结合轨道交通与商业布局,挖掘中心区特点,形成富有地方特色的城市中心区。

  

  7、风景旅游区

  

  严格保护风景旅游区内的山体、水体、绿化等自然景观特色要素,突出风景旅游区的生态、景观特色和旅游服务功能。根据风景旅游区的资源禀赋,结合人的行为需要建设适量服务设施,以满足休闲娱乐与观赏游憩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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