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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1]66号
【颁布时间】 2011-03-18
【实施时间】 2011-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1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无锡市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接上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污水处理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负责全市污水处理厂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指导各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各级政府对自身辖区内的污水处理厂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成立相应的污水处理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实施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技术指导。结合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专家指导组,对污水处理厂工程设计、建设情况、设施运行、提标改造等进行技术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的措施进行诊断把脉。加大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污水处理厂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的落实,指导企业完善监测分析、应急管理、台帐资料。

  (三)强化督查督办。组织对污水处理厂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督办,重点督查各市(县)、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组织实施、问题查处、整改落实等情况。对不能完成整改任务、长期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水处理厂进行限期治理、挂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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