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秘[2011]95号
【颁布时间】 2011-04-02
【实施时间】 2011-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1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筹建奇瑞汽车职业学院的批复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筹建奇瑞汽车职业学院的批复

  (皖政秘〔2011〕95号)


  

  省教育厅,奇瑞控股有限公司:

  

  省教育厅《关于筹建奇瑞汽车职业学院的请示》(皖教发〔2011〕10号)和奇瑞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设置奇瑞汽车职业学院的请示》(奇控字〔2010〕9号)悉。根据《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试行办法》(皖政〔2009〕125号)规定和安徽省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意见,经研究,同意筹建奇瑞汽车职业学院,筹建期为1年。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奇瑞汽车职业学院(筹)由奇瑞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创建,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奇瑞控股有限公司统筹解决,业务上接受省教育厅指导。

  

  二、奇瑞控股有限公司要按照高职院校的标准和要求,加快实施学校总体规划,切实加大投资力度,保证学院基本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三、奇瑞汽车职业学院(筹)要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切实加强学科专业、师资队伍、实验实训和图书资料建设,积极创新内部管理体制,转变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力争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正式建校标准。

  

  四、省教育厅要加强对奇瑞汽车职业学院筹建工作的支持和指导,适时对筹建情况进行复查并提出考察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