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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函[2011]27号
【颁布时间】 2011-03-28
【实施时间】 2011-03-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2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县级政府2010年度教育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接上页]


  3.在落实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用于教育方面,全市有一半的县(市)、区仍按2002年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核定的标准拨付教育。按2006年新标准拨付教育比例偏低的有6个县(市),分别是藁城市(3.2%)、晋州市(4.7%)、元氏县(5%)、无极县(5.7%)、赵县(6%)、赞皇县(9%)。2010年24个县(市)、区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共少拨5257.8万元。

  

  (二)教师队伍仍需优化

  

  2010年24个县(市)、区中小学教师核编数为90461人,现有在编教师86271人,缺编4190人。年龄老化、学科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未从根本上解决。

  

  (三)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任务艰巨

  

  一是资金筹措力度不够,特别是县本级资金不到位现象较为突出,目前全市校安工程资金缺口为17.9亿元,其中县本级资金缺口达14.7亿元;二是工程进展缓慢,多数县(市)、区按三年规划开工率低于50%,其中,高新区开工率为0;三是审批手续环节多,耗时长,制约了工程进度。

  

  希望各县(市)、区政府以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认真履行政府职责,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更多的精力支持教育事业,及时研究和解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教育提升工程”提供可靠保证。

  

  附件:2010年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考核主要情况统计表(略)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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