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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农委
【发文字号】 沪农委[2011]61号
【颁布时间】 2011-03-28
【实施时间】 2011-03-28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5532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农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农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沪农委[2011]61号)


  

  市农委系统各部门、各单位:

  

  3月2日下午,市政府召开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了“十一五”期间和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现就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指出,安全生产工作要始终做到“四个必须”:一是必须警钟长鸣;二是必须落实责任;三是必须依法严管;四是必须抓源头、抓隐患。要吸取“1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通过加强体制、机制、法制建设,狠抓事故隐患治理,想方设法提高本市安全生产预防水平,确保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也将继续保持较快步伐,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压力将随之增大。2011年又喜逢建党九十周年大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单位要根据1月12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行业特点,重点抓好“三深化”、“三推进”,确保系统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三深化”: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和监督;深化依法监管,持续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深化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工矿商贸其他及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三推进”:推进科技进步,加快安全技术装备研发推广应用和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推进安全达标,加强企业班组安全建设;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构建安全防范体系。

  

  二、完善责任制,加强各项保障措施

  

  3月2日,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市政府与宝山区、崇明县等8个单位签订了《上海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上海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各级单位行政首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责任人。会议要求本市各级各部门、企业单位都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市委农办归口单位、市农委系统各单位,每个环节、每个工作岗位近期也要落实责任制,完成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工作,以便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同心协力,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

  

  签订责任书只是形式,关键是要切实落实责任书的内容。各单位要联系本单位实际,把国家和市安全生产法律和规章具体细化为每个人的自觉责任意识。同时各单位都要按相关规定,相应设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和监管体系建设。

  

  三、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长效机制建设

  

  各单位要加强实战演练,加强培训。要重视运用典型事故。举一反三,培训教育。重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技能和应对事故能力。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与属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部门的协作。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机制,从各个方面加强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生产防范能力。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努力把世博会期间形成的一些好的做法和方法保持下来,形成做好本系统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平时检查,加强技防设施建设。本市渔业安全生产要继续认真做好自动防撞识别等信息监控系统建设,农机系统要继续加强农机平安镇村建设。全市要加大超龄渔船和大型农业机械更新力度。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 “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同时要继续做好迎接市安委会对本系统安全生产督查相关准备工作。

  

  四、脚踏实地,用行动营造安全生产秩序

  

  各单位要在查找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治理上狠下功夫,实实在在做好几件事,心系群众,情系事业。

  

  当前,正值初春季节,气候变化大,安全隐患易发,防控难度增多,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撑控,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工作,确保2011年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处于平稳受控状态,为本市“三农”工作和各单位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1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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