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通知 (沪人社就发[2011]30号)
累计缴费年限
失业人员年龄
第1-12个月支付标准(元/月)
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元/月)
延长领取支付标准(元/月)
满1年不满10年
<35岁
625
515
-
≥35岁
680
544
满10年不满25年
<45岁
≥45岁
730
584
25年以上
不论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