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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商务厅关于咸阳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意见的函 咸阳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对兴平市界庄肉联厂等企业审核换证的请示》(咸商综〔2011〕34号)收悉。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陕西省牲畜屠宰管理条例》和《陕西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同意兴平市界庄肉联厂、兴平市晁庄屠宰厂等2户企业为a类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咸阳市渭城生猪屠宰有限公司为b类(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企业的定点屠宰资格代码详见附件)。 请接此函后,严格按照审核换证规定,将审核合格企业名单报你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告,同时登录全国屠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tzglsczxs.gov.cn)填报定点屠宰企业基本信息。生猪定点屠宰证书、标志牌制作发放工作按省商务厅《关于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制作换发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09〕220号)执行。 特此复函。 附件:咸阳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及定点屠宰代码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咸阳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名单 及定点屠宰代码
说明:1、定点屠宰代码由省厅按商务部统一编码规则编制,是我国境内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包含小型生猪屠宰点)定点屠宰资格的唯一代码。 2、该代码要印制在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上,并在商务部生猪定点屠宰行业管理系统中用做定点屠宰厂(场)识别、检索代码。 3、定点屠宰代码由英语大写字母a或b为首字母划分企业类型。分别代表:a---定点屠宰厂(场)、b---小型屠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