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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
【发文字号】 汕建协字[2011]10号
【颁布时间】 2011-04-02
【实施时间】 2011-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3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关于举办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班的通知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关于举办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学习班的通知

  (汕建协字[2011]10号)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造价人员业务水平,更好地学习和掌握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和《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09版),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13号)和《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细则》(粤价协[2009]011号)的有关规定,我会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的委托,决定举办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持有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汕头市建设工程造价员。

  

  二、培训内容

  

  1、2009年《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应用;

  

  2、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问题解答及工程计价业务交流;

  

  3、工程造价软件应用及使用技巧。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自本文下发之日起至4月15日止;

  

  2、报名确认时间:4月18日至4月22日

  

  3、报名方式:

  

  (1)登陆广东造价通(http://zjy.gdzjt.com/index.jsp)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根据提示填写相关内容后打印报名表;

  

  (2)报名确认:完成网上报名后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证书》在报名确认时间内到我会确认报名及缴费,同时到市造价站定额管理科办理验证手续。

  

  四、学习时间及地点:培训学习时间为4天共30学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学习费用

  

  继续教育培训(含资料费)300元/人。

  

  六、其他事项:如需购买2009年《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施工合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等学习资料的,请到汕头市建设大楼十四楼1407室购买,联系电话:88566252。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市建筑业协会地址:中山路213号建设大楼19楼1901室,联系人:杨俊亮,联系电话:88561829,传真:88542044;

  

  2、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定额管理科地址:中山路213号建设大楼14楼1408室,联系人:张映丹,联系电话:88566253。

  

  
二0一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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