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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宣文部: “十一五”期间中国残疾人事业取得巨大成就,这其中残疾人文化事业也取得了丰硕成果。五年来,全国各地涌现出大批优秀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他们发挥自身专长,热情参与各项残疾人文化活动,为繁荣残疾人文化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按照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中关于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发展残疾人文化艺术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文化领域中的组织建设,满足日渐丰富的残疾人文化需求,中国残联宣文部将对各地优秀残疾人书法、美术和民间艺术人才进行新一轮统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及对象 凡现已加入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书法、美术和各种民间艺术家协会的残疾人为此次统计对象。 在各地各类民间艺术家组织中的残疾人,或在民间艺术上具有较突出的成绩,但尚未加入当地民间艺术家组织的残疾人均为此次统计重点。 二、艺术类别 1、书法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等 2、美术类:国画、水墨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等 3、民间艺术类:木版年画、扑灰画、纸马、铁画、烙烫画、彩蛋画、羽毛画、麦秸画、炕围画、民间艺人画、寺观壁画、内画、彩绘、漆绘、泥塑、面塑、糖塑、吹糖人、糖画、蜡塑、雕塑、瓯塑、灰塑、石雕、木雕、砖雕、竹雕、贝雕、骨雕、角雕、牙雕、蛋雕、根雕、果皮雕、果核雕、煤精雕、瓷刻、软木画、微雕、砚、木偶、皮影、陶器、瓷器、漆器、料器、玉器、景泰蓝、琉璃、金属工艺、榫槽、画像石民画像、砖、蜡染、扎染、夹染、蓝印花布、刺绣、织锦、编织编结、布艺、纸艺、剪纸、风筝、灯彩、扇子、伞、脸谱、面具、饰物、玩具等 以上类别如有遗漏,可自行添加,并在统计表中进行说明。 三、填表说明 1、统计表中的每项栏目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凡各项栏目中没有纳入的其它重要内容,可另附页说明。 2、加入协会全称:凡加入各级书法家协会、美术家协会、民间艺术家协会的会员,在此栏填写加入协会全称。没有加入以上各级协会的此项不填写。 四、统计要求 1、各地残联宣文部要积极协调本地书法、美术和各类民间艺术人才以及残联各专门协会,通过他们了解和掌握残疾会员的基本情况,尤其是近几年来涌现的残疾人艺术人才,避免遗漏。 2、表格统计完毕后,由各地残联宣文部加盖公章上报中国残联宣文部。 3、统计表上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30日。统计表传真至中国残联宣文部。 联系人:张颖 张婷 电话:010-66580262、66580265 传真:010-66580266、66580241 附件:中国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统计表 中国残联宣文部 2011年3月8日 附件: 中国残疾人文化艺术人才统计表 (此表可复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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