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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1-03-23
【实施时间】 2011-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4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打一场加强和改进交通安全工作的“攻坚战”,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确保市民出行安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马世军 副市长

  

  副组长:杨 和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树茂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 虎 市公安局政委

  

  冯旭东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左新波 中宁县县长

  

  马新民 海原县县长

  

  成 员:李 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葛生玉 市教育局局长

  

  施润云 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仲虎 市农牧局局长

  

  王学军 市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朱耀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冯永南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许明明 自治区公路管理局中卫分局局长

  

  沙坡头区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朱耀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领导小组下设6个专项整治组:

  

  (一)道路隐患排查治理组:由市交通局牵头,公安局、安监局、自治区公路局中卫分局配合,主要负责国、省道路、县、乡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制定出具体的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确定治理时限。

  

  (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交通局配合,主要负责辖区道路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纠,交通秩序维护,公路巡逻工作,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三)道路运输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组: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主要负责客运企业、危货运输、车站、驾校等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四)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组:由市质监局牵头,公安局配合,主要负责辖区车辆在年检中的安全性能监测,确保逐车上线检测,严格检测质量。

  

  (五)校车治理组:由市教育局牵头,公安局配合,对校车统一标志;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审查驾驶人资志,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一律予以辞退,对有安全隐患的校车一律停运,严禁校车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六)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督导组:由市安监局负责,每周对道路治理安全隐患情况对照方案要求进行督导,并及时将督导结果进行通报。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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