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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办[2011]22号
【颁布时间】 2011-04-06
【实施时间】 2011-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5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郑州市2011年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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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1.人社部门要联合消防机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劳动用工专项检查,督促社会单位合法用人,推行消防职业资格准入制度,从源头上提高消防职业人员准入“门槛”,提高从事社会消防职业人员素质。加强对重点行业消防岗位从业人员(消防中控室监管员、消防巡逻员及危险品监督员等)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力争持证上岗率达到60%。2.安监、城建等部门要对电气焊、电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操作人员以及施工、监理等企业负责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上岗必有证,上岗必守章。3.鼓励社会公益力量参与社会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公安、消防、教育、文化、广播、民政、安监、交通、城建、妇联、共青团等要开展义务消防宣讲培训,利用广播、户外电子显示屏、车载电视等新兴媒体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同时还要利用各种社团和文艺宣传队、消防宣传车深入社会单位进行消防宣讲和演出活动,年内受教育群众达150万人(次),并对全市消防重点单位法人、公共娱乐场所负责人普法培训率达100%。4.各社会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工作,利用班前、班后、单位会议、集体活动等时机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集中培训,保证员工熟知“四个能力”内容,培养其成为“情况熟悉、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明白人。

  (三)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活动各县(市、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积极组织登录中国安全教育网首页(网址htt p://www.safetree.co m.c n),参加“网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动”,发动广大网民查改家庭火灾隐患,确保居民家庭消防安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强力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活动,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动员全社会行动起来,查改身边火灾隐患,提升全民防控火灾水平,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造福社会工程,是顺应人民群众愿望实施的一项惠民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消防机构要高度重视,更新理念,转变观念,加强领导,把做好消防培训和演练作为防火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精心部署,统筹安排,制订严密的切合实际的消防培训演练方案,严格抓好落实。

  (二)加强督导,定期通报。活动期间,市政府活动领导小组将派出督导组,加大对各县(市、区)消防培训演练情况的督导力度,并定期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

  (三)强化沟通,及时反馈。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消防宣传途径和方法,努力让更多的群众掌握消防常识和自救技能。要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各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信息收集的上报工作,同时及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将宣传培训及各类疏散逃生演习的图片、声像等资料于每月25日上午10时前上报市政府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为民办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可根据特殊情况(如开展大型疏散演练)向活动办公室及时沟通、单独上报。

  联系地点:郑州市消防支队宣教中心(三楼)

  联系人及电话:王飞飞:68581088(办)13938525239 王 特:68581088(办)15003717717 邮箱地址:zzxfzdxjzx@163.com郑州消防支队宣教中心

  

  附件:郑州市2011年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为民办实事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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