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发文字号】 杭建工发[2011]141号
【颁布时间】 2011-04-06
【实施时间】 2011-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5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2011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建工发〔2011〕141号)


  

  各区(开发区)、县(市)建设局,系统和直属各单位:

  现将《2011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此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1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

  二o一一年四月六日

  


  
2011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工地

  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杭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和市建委《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杭建宣发〔2011〕111号)的具体要求,不断提升和强化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综合管理水平,提升建筑工地围挡形象,减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规范施工行为,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要求,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总体部署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以创建文明工地为载体,推进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整治建设工程不文明施工行为及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争光添彩,为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文明工地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管力度,实现长效管理,全面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证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建设工地在创建工作中不失责任分。

  

  三、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范围:杭州市(含高新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8个城区及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之江旅游度假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其它各县、市应结合各自实际情况认真开展这项活动。

  (二)重点内容:

  1、全面落实企业责任主体责任。深入贯彻执行《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和《杭州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各项规定,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体系,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2、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企业和各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三项行动”;强化过程管理,加强建筑机械设备、脚手架、高支模架和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重点环节、部位的管理。

  3、加强标准化工地及平安工地的创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进程。严格规范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行为,深入开展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治理和工地围挡美化大行动,整治工地乱像,消除卫生盲点死角,打造清洁工地。

  4、加强民工学校、岗前培训和实名制管理三位一体建设。强化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切实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确保无拖欠工资事件和纠纷发生。

  5、营造创建文明工地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开展杭州市建设工地“百千万”创文明大行动主题活动,为创建文明工地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文明工地具体要求见附件)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市建委成立创建文明工地领导小组。由建委主任杨军任组长,副主任裘新谷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委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及各区建设局主要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余子华任办公室主任,戴宝荣、戴国琴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统一指挥创建文明工地工作。委系统各相关单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管理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对创建工作实行“一把手” 负责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市各部门上下联动,密切配合,使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掌握检查情况;组织实施各阶段的督查和巡查工作,督促各级部门和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组织模拟检查。

  委宣传处:负责及时联络并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精神和要求;负责创建工作期间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和通报工作。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