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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五十六条 动物园要重点做好动物笼舍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操作制度,定期检查及时维护修缮设施,防止动物逃笼。 第五十七条 公园内应当按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合理设置消防水源、消防设施,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相应的消防演习,并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当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持完好。 第五十八条 公园建筑物、高大游乐设施、公园制高点等应当安装防雷设备,并在每年雷雨季节前进行检测维修,保证完好有效。 第五十九条 公园管理机构要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向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定期检验。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证的,不得投入运行。 第六十条 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安全用电制度,严禁违章用电,保证用电安全。 第六十一条 严格管理,禁止机动车入园,因维修施工、货品配送等原因需要进入的,必须有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确保游人安全。 第六十二条 加强巡视,严格管理,禁止游人将宠物带入园内;禁止商贩入园贩卖物品;禁止游人在公园进行非法集会活动;及时劝阻不文明行为等。对破坏公园财产和景观的行为,依法要求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规范未尽事宜,遵从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执行。 第六十四条 本规范由市市容园林委公园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