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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九)工业招商处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产业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编制产业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工业招商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发布,负责重点项目的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联系国内外大型企业、投资机构来榕考察投资并跟踪服务,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指导协调榕台产业对接有关工作。 (十)经济技术协作处(市政府对口支援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市经济技术协作意见;负责省、市际之间(包括闽、浙、赣、皖福州经济协作区)的经济互利协作工作,负责友好城市协作的日常工作,推进企业间横向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外地驻榕办事机构的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对口支援工作;负责牵头编制对口支援的指导性规划、分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对口支援项目的筹划、协调和督促检查;承担市政府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及重庆市万州等有关具体工作,管理相应的专项基金。 (十一)信息产业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的政策;参与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信息产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引导、培育、规范和促进信息产业发展,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动漫产业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信息产业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推动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电子信息行业统计及信息发布,开展行业预测预警;协调解决电子信息行业运行发展中有关问题;推进信息产业技术创新,参与组织实施重大信息产业科技攻关,指导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协调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组织信息产业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协调解决电子信息行业国有企业改制、关闭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做好企业、职工的维稳、善后和信访工作;指导电子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轻纺行业管理处 组织实施轻工、纺织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轻纺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布局;负责轻纺行业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协助审查轻纺行业重大投资、合资经营等项目,组织制定行业技术规范;协调解决轻纺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轻纺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负责协调解决轻纺行业国有企业改制、关闭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做好企业、职工的维稳、善后和信访工作;指导轻纺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机械冶金行业管理处 组织实施机械、冶金及建材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机械、冶金、建材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布局;负责机冶行业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协助审查机冶行业重大投资、合资经营等项目,组织制定行业技术规范;协调解决机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民爆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和管理;负责机冶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负责协调解决机冶行业国有企业改制、关闭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做好企业、职工的维稳、善后和信访工作;指导机冶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医化行业管理处 组织实施医药化工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布局;负责医化行业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协助审查医化行业重大投资、合资经营等项目,组织制定行业技术规范;协调解决医化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医化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医化行业国有企业改制、关闭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做好企业、职工的维稳、善后和信访工作;指导医化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五)工艺美术行业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务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 负责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工艺美术行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产业政策建议,促进行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引导行业布局;负责工艺美术行业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协助审查工艺美术行业重大投资、合资经营等项目,组织制定行业技术规范;指导工艺美术研究发展,协调推动传统民间工艺美术技术传承发扬;协调解决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工艺美术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工艺美术行业国有企业改制、关闭实施过程遇到的问题,做好企业、职工的维稳、善后和信访工作;指导工艺美术行业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