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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淮安市政府
【发文字号】 淮政办发[2011]39号
【颁布时间】 2011-04-08
【实施时间】 2011-04-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59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的通知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的通知

  (淮政办发〔2011〕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政府决定建立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友超 副市长

  副组长:汤正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汝华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徐洪云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区域办副主任

  王苏君 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徐 乾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连权 市监察局副局长

  狄运中 市财政局副局长

  韩文军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 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总工、市政局局长

  仲伟银 市城管局机关党委书记

  蒋维林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余淮堂 市农委总农艺师

  倪建华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杨建洪 市科技局副局长

  曹新军 市环保局副局长

  蒋长林 淮安工商局副局长

  刘 洁 淮安质监局副局长

  贺建中 市气象局副局长

  苏简政 市物价局副局长

  庄德勤 市农机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张汝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新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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