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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范围的要求,落实扶持经费。建设、交通运输部门要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纳入村庄整治和乡村道路改造工程。 (三)大力整治火灾隐患。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督促业主、农户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积极整治火灾隐患,结合村庄整治和道路、电气、炉灶、房屋改造,有计划地消除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不畅、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柴草堆垛乱堆乱放等火灾隐患。设立在农村的化学危险品生产、销售单位、场所必须符合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四)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村消防工作基础、提高农村火灾防控水平的总要求,把“千村万户”消防安全扶持行动纳入新农村建设试点检查、考核验收范围,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确保扶持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