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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办发[2011]16号
【颁布时间】 2011-04-01
【实施时间】 2011-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6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老年人用品产业、安全生产装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产业、日用化学品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2.家电电子系列。依托海尔、海信、lg、富士康等企业,加强产品开发,研制适合老年人使用的电话、手机、电脑、报警呼叫、电视遥控器等电子产品,填补省内老年人用电子产品空白。

  

  3.首饰饰品系列。依托招远的黄金和高密的蓝宝石资源优势,根据老年人的审美趣味,加强产品设计和开发,着力发展黄金、宝石镶嵌饰品。同时,大力发展红木嵌银手杖、嵌银马扎、红木嵌银文具(文房用品)、折扇等具有装饰和实用功能的饰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府引导,营造老年人消费环境。发展老年人用品产业是党和政府老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扩大有效需求、增加就业岗位、推动服务业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等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老年人用品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将老年人用品产业纳入本地工业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精心部署,着力在完善政策、强化服务、优化环境上下功夫,在全社会凝聚发展老年人用品产业共识,树立关爱老年人生活、满足老年人需求、崇尚老年人消费的产业发展理念,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水平。

  

  (二)突出市场推动,扩展产业发展空间。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引导企业加强市场开拓和研究。根据确定的产业发展重点,引导企业围绕市场及时调整产品结构,生产满足老年人各种需求的用品。支持企业创新市场营销模式,稳定省内市场,开辟省外市场。鼓励商家设立老年人用品专柜、专营店、连锁店等,增加老年人用品覆盖面;积极开展老年人用品会展,提升老年人产品会展层次和规模;研究营销和服务新模式,激发老年人需求,培育老年消费热点,引导社会更新消费观念,促进老年人用品市场繁荣发展。

  

  (三)创新投入机制,增强产业发展动力。建立以政府扶持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参与为补充的老年人用品产业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老年人用品产业发展的导向作用,广泛吸引社会、个人等资金兴办老年人用品产业。各级政府在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时,要加大对老年人用品产业项目的倾斜力度。

  

  (四)强化标准建设,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用品产品标准体系。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抓紧制定地方标准和产业联盟标准。强化企业执行标准的自觉性,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增强标准实施的有效性。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意识,引导企业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活动,夯实质量管理技术基础,将质量管理、计量管理、标准化管理和品牌管理纳入老年人用品的研发、生产、经营、节能增效和售后服务各个环节。依托标准建设和质量管理,奠定我省老年人用品行业长远发展基础。

  

  (五)坚持技术进步,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强化技术创新,鼓励老年人用品生产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或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加强产学研联合,积极引导国内外大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联合设立实验室、研究机构,紧跟市场需求、行业前沿和消费理念,研制开发新功能的老年人用品,提高成果转化率,增强产业技术支撑能力。引导其他企业在现有产业基础上注重向老年人用品延伸,研制适销对路的老年人用品。延伸产业链条,促进老年人用品产业内生型成长和内涵式发展。

  

  (六)实施品牌带动,壮大产业规模实力。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以品牌为纽带,带动企业整合配套,壮大老年人用品产业规模。鼓励老年人用品生产企业通过广告、网站等形式,宣传推广其产品、服务和品牌,提高市场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鼓励龙头名牌企业重组关联企业,优化要素配置,推进产业聚集和规模提升,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七)发挥协会作用,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完善行业协会对老年人用品行业的服务管理职能。加强老年人用品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和创业人才提供良好的技术、投资、市场、法律咨询、信息沟通等协调服务。加强对老年人用品企业的调度分析、项目实施、标准制定等方面管理,促进我省老年人用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关于促进安全生产装备和

  劳动防护用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省安监局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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