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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发文字号】 国土资电发[2011]46号
【颁布时间】 2011-04-12
【实施时间】 2011-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6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万里行”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万里行”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土资电发〔201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农村土地整治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高耕地质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用地矛盾的重要手段,是利国利民、利农利工、利乡利城的一件大事、好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精神,更好地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宣传工作,国土资源部决定从4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万里行”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口号

  

  (一)主题

  

  农村土地整治 利民利乡利城

  

  (二)口号

  

  1.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 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2.农村土地整治 保发展 促转变 惠民生

  

  3.土地整治  固本惠民

  

  4.整治一方地 造福万家人

  

  二、宣传重点

  

  着重宣传《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指导各地规范有序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广泛宣传各地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措施与成效。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建设的深远意义和典型经验。认真做好《土地复垦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土地复垦工作成效的宣传。

  

  三、具体要求

  

  (一)部将于4月中旬起,组织中央主流媒体记者团赴农村土地整治典型省区市进行采访。采访涉及的各省厅要按照部“农村土地整治万里行”统一标识,对采访车进行统一装饰,专车接送记者团使其成为流动的宣传工具。同时,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当地有关领导、专家、媒体参加,为“农村土地整治万里行”营造良好氛围。

  

  (二)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组织省级主要媒体同期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万里行”宣传活动。活动结束后积极汇总地方媒体的新闻报道,及时报部参加“农村土地整治万里行”好新闻评选。同时,上报各地“农村土地整治万里行”活动总结,参加“优秀组织奖”评选。

  

  (三)部将统一制作“农村土地整治万里行”宣传画、折页,由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组织市(县)统一按成本价征订,免费发放到乡镇、村委会张贴,宣传挂图每村至少一套,原则上不增加乡、镇、村的负担。

  

  (四)“农村土地整治万里行”活动期间,部将组织“基层干部和人民群众眼中的土地整治”、“土地整治宣传金点子和主题歌词评选”系列活动,征集启事详见部门户网站和国土资源报。各地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手机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

  

  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制订本省(区、市)活动方案,确保“农村土地整治万里行”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于4月25日前,将联系人及电话和活动方案报部办公厅。部办公厅将在记者团到达前与所到省(区、市)具体沟通衔接有关安排。

  

  四、信息反馈及联系方式

  

  (一)“农村土地整治万里行”好新闻评选

  

  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时汇总本地区省市级媒体关于“土地整治万里行”的新闻报道(不少于2000字),于12月1日前报部办公厅和土地整理中心,以便及时进行好新闻评选及深度报道汇编(电子版、word文档、注明出处、作者和刊登时间)。

  

  部办公厅:吴婷 010-66558043

  

  部土地整理中心:杨磊 010-66560729

  

  邮箱地址:wanlixingxuanchuan@163.com

  

  (二)“农村土地整治万里行”优秀组织奖评选

  

  请各省(区、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时汇总本地区的活动情况,12月1日前将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含图片)、产生的影响和效果总结(纸件和光盘各一份),报部办公厅和宣教中心,以便进行组织奖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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