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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会[2011]6号
【颁布时间】 2011-04-02
【实施时间】 2011-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7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财政部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2. 2011年度会计报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编制的2011年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业务收支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和净资产变动表。

  

  在编制2011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和净资产变动表时,不要求填列“年初余额”栏。

  

  在编制2011年度收入支出总表、业务收支明细表和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但应在“本年累计数”栏之前增加“1-6月”栏,该栏数据的填列方法同上述2011年7-12月报表的编制。

  

  (三)2012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新制度规定编制2012年的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在编制2012年度收入支出总表、业务收支明细表和财政补助收支明细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

  

  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

  

  

新科目

原科目

序号

科目编号

科目名称

一级科目 明细科目

一、资产类

1

101

库存现金

现金

2

102

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

3

1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

104

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

5

110

 11001

 11002

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

6

111

应收医疗款

应收医疗款

7

112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8

121

库存物资

药品

药品进销差价

库存物资

在加工材料

待摊费用

对外投资

9

123

待摊支出

10

131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11

133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12

14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开办费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13

201

借入款

短期借款

14

202

待结算医疗款

15

203

应缴款项

应缴超收款

16

206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

17

207

预收医疗款

预收医疗款

18

208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19

210

应付社会保障费

应付社会保障费

20

211

应交税费

21

221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预提费用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三、净资产类

22

301

 30101

 30102

 30103

固定基金

固定资产占用

在建工程占用

无形资产占用

固定基金

23

302

事业基金

事业基金

一般基金

投资基金

24

303

专用基金

专用基金

25

304

本期结余

收支结余

26

305

 30501

 30502

财政补助结转(余)

财政基本补助结转

财政项目补助结转(余)

27

306

其他限定用途结转(余)

28

308

 30801

 30802

 30803

结余分配

待分配结余

提取专用基金

事业基金弥补亏损

结余分配

待分配结余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弥补亏损

四、收入类

29

401

 40101

 40102

医疗收入

门诊收入

住院收入

医疗收入

药品收入

30

402

财政补助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

31

403

上级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32

406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33

501

 50101

 50102

医疗卫生支出

医疗支出

公共卫生支出

医疗支出

药品支出

34

502

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

财政专项支出

35

506

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

管理费用



  注:上表中标有“+”号的会计科目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其中,“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三个科目取代了原医院会计制度中“205 应付工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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