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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会[2011]5号
【颁布时间】 2011-04-06
【实施时间】 2011-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7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接上页]


  (三)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按照新制度规定,医院应当对除图书外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对执行新制度前形成的固定资产(新旧转账时转入“固定资产清理”、“库存物资”科目的固定资产以及图书除外)计提折旧,并将计提的折旧冲减待冲基金和事业基金。在新账中,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中应冲减待冲基金的部分,借记“待冲基金”科目,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中的剩余部分,借记“事业基金”科目,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四)补记长期债权投资利息。

  

  按照新制度规定,医院应当按期计算确认长期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并确认利息收入。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补记长期债权投资应计利息并增加事业基金。按照应补记的利息金额,在新账中,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分期付息的长期债权投资],或者借记“长期投资--债权投资(应收利息)”科目[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权投资],贷记“事业基金”科目。

  

  (五)调整坏账准备。

  

  与原制度相比较,新制度下坏账准备的计量发生变化:一是原制度规定坏账准备按照年末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和应收医疗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新制度规定坏账准备的提取范围为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二是医院执行新制度可能调整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和方法。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重新计算坏账准备的计量金额,按照重新计算的金额与原账中“坏账准备”科目余额的差额,在新账中,借记或贷记 “坏账准备”科目,贷记或借记“事业基金”科目。

  

  (六)冲销开办费。

  

  按照新制度规定,医院发生的开办费不再分期摊销,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医院应当将原尚未摊销完毕的开办费冲减事业基金。调账时,借记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贷记原账中“开办费”科目。

  

  四、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

  

  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医院会计“大账”。

  

  医院应当在新账中“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支出。

  

  将2011年6月30日或2011年12月31日原基建账套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账时: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余额,增记新账中“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按照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增记新账中“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投资借款”科目余额,增记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余额,增记新账中“待冲基金”等科目;按照基建账中其他科目余额,分析调整新账中相应科目。

  

  医院执行新制度后,应当至少按月根据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在“大账”中按照新制度对基建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

  

  五、会计报表新旧衔接

  

  (一)编制2011年7月1日或2012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医院应当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1年7月1日或2012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二)自2011年7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的医院对2011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

  

  1.2011年7-12月会计报表。

  

  医院在编制2011年7-12月的月末资产负债表时,不要求填列“年初余额”栏。

  

  医院在编制2011年7-12月的月度收入费用总表、医疗收入费用明细表时,应在表中“本月数”栏之前增加“1-6月”栏,该栏数据根据2011年1-6月原账中收支数据按新制度收支分类口径进行调整后的数据填列(不改变原账中收支计量口径)。表中“本月数”栏按新制度规定的填列口径填列7-12月各月份的数据。表中“本年累计数”栏按照表中“1-6月”栏数据加上7-12月按新制度口径计算的数据填列。

  

  2.2011年度会计报表。

  

  医院编制的2011年度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和医疗收入费用明细表,不要求编制该年度现金流量表和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

  

  在编制2011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时,不要求填列“年初余额”栏。

  

  在编制2011年度收入费用总表和医疗收入费用明细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但应在“本年累计数”栏之前增加“1-6月”栏,该栏数据的填列方法同上述2011年7-12月报表的编制。

  

  (三)医院2012年度会计报表的编制。

  

  医院应当按照新制度规定编制2012年的月度、季度、年度会计报表。在编制2012年度收入费用总表、医疗收入费用明细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

  

  附:新旧医院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

  

  附:

  新旧医院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

  

  

 新医院会计制度会计科目

原医院会计制度会计科目

+补充规定会计科目

序号

编号

名称

编号

名称

一、资产类

1

1001

库存现金

101

现金

2

1002

银行存款

102

银行存款

3

1003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

1004

其他货币资金

109

其他货币资金

5

1101

短期投资

6

1201

120101

120102

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

7

1211

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

111

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

8

1212

应收医疗款

113

应收医疗款

9

1215

其他应收款

119

其他应收款

10

1221

坏账准备

114

坏账准备

11

1231

预付账款

12

1301

库存物资

121

药品

122

药品进销差价

123

库存物资

13

1302

在加工物资

125

在加工材料

14

1401

待摊费用

131

待摊费用

15

1501

150101

150102

长期投资

股权投资

债权投资

141

对外投资

16

1601

固定资产

151

固定资产

17

1602

累计折旧

18

1611 

在建工程

153

在建工程

19

1621

固定资产清理

20

1701

无形资产

161

无形资产

21

1702

累计摊销

22

1801

长期待摊费用

23

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181

待处理财产损溢

171

开办费

二、负债类

24

2001

短期借款

201

短期借款

25

2101

应缴款项

211

应缴超收款

26

27

2201

2202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02

应付账款

28

2203

预收医疗款

204

预收医疗款

29

2204

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30

2205

应付福利费

31

32

33

2206

2207

2209

应付社会保障费

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款

207

209

应付社会保障费

其他应付款

34

2301

预提费用

221

预提费用

35

2401

长期借款

231

长期借款

36

2402

长期应付款

241

长期应付款

三、净资产类

37

3001

事业基金

301

事业基金

38

3101

专用基金

303

专用基金

39

3201

320101

320102

待冲基金

待冲财政基金

待冲科教项目基金

302

固定基金

40

3301

财政补助结转(余)

41

3302

科教项目结转(余)

42

3401

本期结余

305

收支结余

43

3501

结余分配

306

结余分配

四、收入类

44

4001

400101

400102

医疗收入

门诊收入

住院收入

403

医疗收入

404

药品收入

45

4101

410101

410102

财政补助收入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401

财政补助收入

46

4201

科教项目收入

47

4301

其他收入

409

其他收入

402

上级补助收入

五、费用类

48

5001

医疗业务成本

411

医疗支出

412

药品支出

49

5101

财政项目补助支出

416

财政专项支出

50

5201

科教项目支出

51

5301

管理费用

415

管理费用

52

5302

其他支出

419

其他支出



  注:上表中标有“+”号的会计科目为医院参照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补充规定增设的会计科目。其中,“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三个科目取代了原医院会计制度中“205 应付工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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