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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连云港市政府
【发文字号】 连政办发[2011]46号
【颁布时间】 2011-03-24
【实施时间】 2011-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7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连云港体育代表团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全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连云港体育代表团的通知

  (连政办发〔2011〕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参加全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备战参赛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全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连云港体育代表团,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团 长:杨 莉  市政府副市长

  

  副团长:王修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玉章  市体育局局长

  

  成 员:薛 峰  市体育局副局长

  

  夏正跃  市体育局纪检组长

  

  孙树壮  市体育局副局长

  

  袁亚南  市财政局副局长、纪检组长

  

  代表团下设办公室、竞赛部、保障部。

  

  (一)办公室

  

  主 任:夏正跃(兼)  市体育局纪检组长

  

  副主任:马军宁  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六处处长

  

  夏东明  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

  

  (二)竞赛部

  

  主 任:薛 峰(兼)  市体育局副局长

  

  副主任:马建平  市体育局竞体处处长

  

  陆剑兵  市体育局监察室主任

  

  (三)保障部

  

  主 任:孙树壮(兼)  市体育局副局长

  

  副主任:高新禧市财政局科教文处处长

  

  别怀兵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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