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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优化环境,搞好服务。将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大型投资项目列入重点项目管理范围,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并享受引进外资优惠政策。企业兼并重组和产权合作项目按照国家和我市促进企业战略重组的有关规定,执行税费减免、要素配置、扩大融资等优惠政策。结合深入推进“两转两提”,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完善联审联批制度,开辟“绿色”通道,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中央企业创造良好投资环境,吸引中央企业扩大投资,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六)为及时掌握合作项目进展情况,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企业要明确所涉及项目的联系人和职责,并于每月12日、25日之前将本单位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进展情况报市国资委汇总;市国资委于每月15日、30日之前向省国资委填报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项目进展情况。 (七)加强督导,严格考评。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对我市与中央企业合作的总体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企业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考评体系。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宣传优秀典型。对工作积极、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要给予通报表彰;对行动迟缓、推诿应付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附 件: 郑州市与中央企业合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胡 荃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王跃华 副市长 成员:张 吉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灏东 市政府副秘书长 秦晓辉 市国资委主任 史占勇 市工信委主任 何 青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郭耀伟 市国资委副主任 刘延龄 市工信委主任助理 王小红 市农委副主任 苗晋琦 市科技局常务副局长 张福清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予红 市政府办公厅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郭耀伟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