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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2011]32号
【颁布时间】 2011-03-19
【实施时间】 2011-03-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84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2011年河南省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2011年河南省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2011〕3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2011年河南省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三月十九日

  


  
2011年河南省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专项工作方案

  (省发展改革委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为深入推进产业集聚区发展,明确年度建设任务,推动提速增效,持续发展态势,有力支撑和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作为事关经济发展全局的中心工作和综合性举措,围绕“两提两扩”(提升速度、提高水平,扩大规模、扩大效果),抢抓国内外产业加速转移机遇,深入推进产业集聚发展、承接产业转移、基础设施建设、要素平台支撑,全面提升产城互动发展、科技进步和创新、人力资源保障水平,积极开展典型示范创建,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四集一转”(企业、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人口向城镇转移),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全省产业集聚区实现更大规模、更高水平的发展。

  

  (二)发展目标。2011年,全省产业集聚区力争完成投资6500亿元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000亿元以上,特色产业集群快速壮大,产业结构明显优化,集约节约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对全省经济发展的支撑和带动能力进一步增强。

  

  ---产业集聚水平加快提升。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产业集聚区达到60个以上,其中超千亿元的1个、超500亿元的3个。

  

  ---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全面推进基础设施、产业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争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实现发展区主干路网和供电、供排水等配套设施全覆盖。

  

  ---集约节约水平明显提升。全省产业集聚区单位土地投资强度、产出强度进一步提高,万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能耗下降3.5%以上。

  

  ---就业承载能力大幅提高。全省产业集聚区从业人员达到185万人以上,新增30万人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产业集聚。把促进产业集聚发展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相结合,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壮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集群化发展程度,力争全年完成工业投资5500亿元。

  

  1.建立产业集群培育机制。顺应产业转移规律,建立完善产业集群培育机制。突出龙头带动,大力引进龙头企业和龙头项目,以龙头带配套、促集群;突出市场带动,结合产业集聚区主导产业发展,集中建设一批辐射能力强的大型交易市场,以市场促产业、带物流、引集群;突出配套带动,吸引产业链条整体转移和关联产业协同转移,以产业链式延伸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突出技术带动,引进或突破一批对区域特色产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核心共性技术,以技术扩散带动产业集群发展。每个产业集聚区都要结合发展实际,3月底制定出台培育产业集群的实施方案。

  

  2.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将产业集聚区亿元以上新开项目全部纳入省辖市重点项目管理范围,实行联审联批,优先配置土地和环境容量,力争全省产业集聚区实施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000个以上,其中新开工360个、投产450个。将产业集聚区符合主导产业定位、技术含量高的5亿元以上新开项目全部纳入省重点项目管理范围,省预留土地指标予以优先保障。超百亿元的产业集聚区要新开工3个以上5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其他产业集聚区实施5个以上亿元以上重大项目。

  

  3.推动项目达产达效。将产业集聚区的企业分别纳入省、市、县三级重点企业服务范围,帮助企业落实优惠政策和要素资源等生产条件,及时解决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其扩大生产、加快发展。加强对在建项目的跟踪服务,力争年内竣工投产项目全部达到单位土地的投入强度和产出强度标准。

  

  (二)大力促进产城互动发展。把产业集聚区建设与实施城乡建设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相结合,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组团捆绑联动开发为重点,统筹推进城市功能区与产业集聚区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人口向城镇转移,全面提升产城互动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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