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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旅游局
【发文字号】 旅阅2011[5]
【颁布时间】 2011-04-07
【实施时间】 2011-04-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8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2010年10件旅游案例》的通报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2010年10件旅游案例》的通报

  (旅阅201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2010年旅游全行业开展了“2010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了一批损害旅游者权益和旅游业声誉的案件,强化了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守法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意识,进一步规范了旅游市场秩序。现将2010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影响较大的10件旅游案例通报全国,以期警示旅游全行业。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各旅游企业要从中汲取教训、获得启示。

  

  今年旅游监管工作按照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和全国旅游监管工作会议部署,继续加大旅游监管工作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工作重点是治理“零负团费”、“挂靠承包”、强迫消费等突出问题。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强化依法行政、以法兴旅的能力,将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放在突出位置一抓到底,对落实不力的,要通过纪检监察等方式进行问责;各旅游企业要将信誉作为企业的生命线,以诚信立业,以诚信取信于民,讲求商业道德和社会责任,依法依规经营;通过媒体宣传、引导广大旅游者追求有品质的旅游,倡导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做传播文明的使者。旅游全行业要共同为将旅游业打造成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而努力。

  

  特此通报。

  

  
国家旅游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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