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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31号
【颁布时间】 2011-04-14
【实施时间】 2011-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8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1年中国河南东盟合作交流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六、职责分工

  

  (一)省商务厅。

  

  1.负责2011年中国(河南)-东盟合作交流洽谈会的总体策划、组织、协调工作。

  

  2.负责主要活动的统筹策划和组织实施。

  

  (1)承办欢迎晚宴、开幕式、行业(项目)对接会、合作项目签约仪式。

  

  (2)承办东盟国家专场推介活动。

  

  (3)承办河南企业“走出去”对接会。

  

  (4)做好省领导会见东盟国家知名商协会、工商企业界知名人士的组织工作;

  

  (5)配合省旅游局、省政府金融办等部门举办有关专场对接会及开展客商考察活动。

  

  3.组织、协调邀商工作,协助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中方秘书处重点邀请东盟国家知名商协会和工商企业界重要客商参会。

  

  4.收集、整理、发布招商项目,收集、汇总签约项目。

  5.组织各省辖市及省内企业参会。

  6.编制经费预算,做好财务管理。

  

  (二)省政府外侨办。

  

  1.负责邀请东盟各国政要、驻华使节参会。

  

  2.负责与东盟各国驻华使领馆的联络协调工作和参会邀请工作。

  

  (三)省旅游局。

  

  1.负责承办旅游专场对接会和东盟各国旅游业参会客商的邀请工作。

  

  2.负责协调客商在我省的旅游考察活动。

  

  3.协调旅游公司、酒店、宾馆,做好参会客商接待工作。

  

  (四)省发展改革委。

  

  协助省商务厅做好对外项目发布和签约项目审核工作和行业(项目)对接会、合作项目签约仪式的组织工作。

  

  (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协助承办行业(项目)对接会,组织我省相关行业、企业参会。

  

  (六)省委外宣办。

  

  负责对外宣传推介和新闻报道工作。

  

  (七)省财政厅。

  

  负责活动经费预算的审核、拨付及监督使用。按照筹备工作进度拨付前期费用,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八)省政府金融办。

  

  负责承办企业境外上市对接会,做好东盟各国金融机构参会客商的邀请工作。

  

  (九)郑州市政府。

  

  1.邀请东盟客商参会。

  

  2.做好洽谈会期间辖区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3.组织投放洽谈会公益广告和张贴、悬挂欢迎宣传标语。

  

  4.做好洽谈会期间郑州市宾馆、酒店的接待、服务及卫生防疫工作。

  

  5.做好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各种设施完善准备工作。

  

  (十)其他省辖市政府。

  

  1.收集、整理、上报本地的外贸、外经、外资合作项目。

  

  2.邀请有合作意向的东盟客商参会。

  

  3.组织本地产业集聚区和相关企业参会。

  

  七、工作要求

  

  举办中国(河南)-东盟合作交流洽谈会,对我省扩大对外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中原经济区建设意义重大。为此,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筹备、严密组织,根据职责分工制定细化方案,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得力、操作性强。同时,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人,高标准完成任务,确保洽谈会办出水平、办出成效。要坚持以项目定人员,以项目为中心筹会、参会,切实做好项目征集、筛选、推介、对接工作,确保签约一批高质量项目。要高品位策划、高标准组织,提高参会嘉宾、客商层次。要加强会前、会中宣传,在东盟国家营造积极参会、加强交流与合作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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