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本溪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本政办发[2011]54号
【颁布时间】 2011-04-12
【实施时间】 2011-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8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本政办发〔2011〕54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提高市政府常务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根据《本溪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本溪市人民政府会议制度》,市政府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管理制度重申和明确如下:

  

  一、议题酝酿

  

  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申报单位必须事先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讨论,广泛征求意见,议题事项涉及其他部门的,会前要协商一致;议题内容涉及法律、法规或需印发规范性文件的,须在年初提出计划,初稿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并附市政府法制办审查意见。

  

  二、提交程序

  

  各单位凡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必须经市长或分管副市长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提出,由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负责汇总报秘书长审核后提出初步方案,送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审定。凡属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或在分管市长职权范围内可处理、副市长之间能够协商解决的问题,不再提交常务会议研究。

  

  三、材料准备

  

  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日期初步确定后,议题提请单位要及时填写《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呈报单》并提供汇报材料正式文本。汇报材料应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简洁、文字精炼、格式规范,主要内容包括议题概要、会前协调情况、需要会议议定事项和建议解决方案等。议题提请单位原则上在会议召开前2天将议题呈报单和会议汇报材料稿报送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由秘书处将汇报材料稿报送秘书长审查。对会前2个工作日议题材料仍未准备妥当的,除特殊紧急议题外,不予提交常务会议讨论。

  

  四、参会要求

  

  1. 议题由提请单位行政正职汇报,行政正职因故不能与会的,应及时报告秘书长,经秘书长请示市长批准后,可由提请单位的分管负责人汇报。

  

  2. 为确保会议时间,汇报时要重点突出、言简意赅,严格按照材料汇报,无特殊需要不得脱稿发挥。

  

  3. 会议列席单位要求主要负责人参加,列席人员除参加比市政府常务会议更高级格会议和重要政务活动外,一律不得缺席。因故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按规定及时向秘书长请假,并委派本单位熟悉议题相关情况、能够决定议题相关事项的负责人参加。

  

  4. 列席单位负责人会前已参与协调的议题,会上不再重复发表意见,应会议主持人要求对有关事项作解释说明的,发言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会议应严格按既定议程进行,一般不采纳临时动议。

  

  5. 常务会议召开时,除极特殊情况外,禁止其他人员出入会议室报签文件或请示汇报工作,参会人员也不得随意进出。

  

  6.会议期间,参会人员手机须关闭或设置为震动档,禁止在会场接打手机。

  

  五、会议落实

  

  市政府常务会议后,各相关单位要按照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会议确定内容的具体落实工作。除会议另有明确要求外,一般情况下交办事项应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市政府办公厅要在会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纪要的起草送审工作;对应印发的市政府文件,要抓紧修改完善尽快印发;对应向社会公开的会议内容,要组织搞好宣传报道。对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市政府督察室负责督察,并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反馈。

  

  附件:1.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呈报单样式

  

  2.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材料格式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呈报单

  

  

议题

呈报单位

呈报时间

汇 报 人

汇报时间

汇报材料
准备情况

是否与列席部门沟通

呈报部门
领导意见

主管市长
意见

秘 书 长
意见



  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附件2:

  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汇报材料格式

  

  

关于xxxx的汇报

一、关于xxxx工作基本情况

(一)xxxx工作取得的成效

1.开展xx系列活动。xxxxxxxxxxxx

xxxxx。

xx局(加盖公章)

二○xx年x月x日



  

  具体格式说明:

  

  1.标题为2号宋体字加粗(或华文中宋、小标宋体字等)。

  

  2.正文为3号仿宋体字,其中一级标题为3号黑体字,二级标题为3号楷体字,三级标题为3号仿宋体字。

  

  3.落款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落款日期为汇报当日(落款日期的二○xx年的“○”用插入/特殊符号输入)。

  

  4.为a4型纸(60克-80克胶版纸),每页22行,每行28个字,左侧装订,并居中标注页码纸张。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