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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强资金监管。良种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严禁虚报良种补贴面积,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应安排项目所需配套推广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良种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四)强化监督检查。地级以上市农业、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通过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认真了解补贴面积、种子供应和补贴资金发放等有关情况,及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良种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减少。 (五)强化市场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市场供应渠道畅通、规范有序。 (六)加强政策宣传。各地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媒体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良种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作物良种的认识,充分调动农民使用良种、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表:1.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统计表 2.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汇总表 附表1: 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统计表 补贴作物: 地址:县(市、区)镇(乡)村委会村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 中央财政农作物良种补贴汇总表 汇总单位: 补贴作物: 汇总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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