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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建规函[2011]184号
【颁布时间】 2011-04-06
【实施时间】 2011-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9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珠三角绿道网管理维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珠三角绿道网管理维护工作的紧急通知

  (粤建规函〔2011〕184号)


  

  珠三角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2372公里省立绿道于2010年底全线贯通,珠三角绿道网建设胜利实现了“一年基本建成”的工作目标。已投入使用的绿道贴近群众、服务民生,改善了城乡人居环境,提升了发展质量和品位,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称赞。但是,今年以来,绿道管理维护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逐步显现,如标识遭涂鸦损毁、路面被破坏挤占、流动小贩占道经营、机动车随意停放等,既影响了绿道网的功能和形象,也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忧虑。为切实强化绿道网管理维护工作,确保绿道网的可持续运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相对建设工作而言,绿道网的管理维护任务更重,时间更长,涉及的事项也更多,包括绿廊系统、慢行道系统、标识系统、环境卫生的维护以及提供通讯系统、咨询、救护、保安服务等。绿道网管理维护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能否安全愉悦地使用和享受绿道,直接影响绿道网的功能和政府的形象。汪洋书记曾经指出“各地在开展绿道规划建设时,要同时建立运营与维护机制,防止‘建设时期热度高,使用维护无保障’的现象发生”。为此,各地在加快推进绿道网建设的同时,必须做到建管并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绿道网管理维护等责任落到实处,确保绿道网的可持续运营。

  

  二、采取措施,强化管理

  

  1.加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市要加快建立健全绿道网建设、管理、维护等方面的制度,为绿道网长效管理和运营提供制度保障。深圳、珠海市要加快绿道网建设与管理的法规建设工作,为珠三角绿道网管理维护工作创造经验。

  

  2.注重管理与运营有机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原则,建议各市将绿道网维护和日常管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并由指定专责部门负责或督导总体统筹绿道基础设施维护、环境整治、安全保障、宣传推介等工作。对于驿站、自行车租赁等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项目,应制定统一的标准和要求,通过招标等适当方式,积极吸引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参与运营,确保绿道既体现公益性,又能保持市场活力,从而实现持续发展和长久利用。

  

  3.加强部门联动和巡查。各市绿道管理专责部门要与交通、交警、城管等部门建立联动制度,并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重点对绿道的绿化、标识、安全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绿道安全使用。

  

  4.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近期,各市要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对机动车违规停放绿道、流动摊贩占用绿道、乱贴乱画、破坏绿化和配套设施等行为进行综合治理,确保绿道专用通畅、环境清洁美观。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1.编制绿道地图、指南、宣传片等,积极引导和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绿道网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方便群众了解绿道,使用绿道。

  

  2.要积极开展绿道网旅游观光、乡村体验、文化展示、野营郊游、科普教育、体育健身等活动,让绿道网更贴近群众生活,充分发挥绿道综合功能和效益;

  

  3.要探索建立绿道网公众信息平台,积极引导群众监督和参与绿道网管理维护工作。

  

  请各市将开展绿道网管理维护工作的有关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我厅反馈。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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