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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11]95号
【颁布时间】 2011-04-06
【实施时间】 2011-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9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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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认真核查,依法整改规范。

  

  各市州、县市区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自查方式,认真开展核查工作,确保核查结果真实,定性准确,填报正确。要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对核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对依法依纪处理到位的案件,要依据法定权限,在规定时限内补办和完善相关审批手续,确保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手续完善到位、职责履行到位,避免被约谈问责。对未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的市州及县市区,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各地对因各种原因难以查处的案件,要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专项报告。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督办,必要时直接组织查处。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上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及时提请纪检监察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违法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并予以公开曝光。各地也要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一批重大案件,切实做到查处一案,震慑一方,处理一人,教育一片。

  

  (三)加强督导,严格成果上报。

  

  各市州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范围核实查处工作的检查指导,并通过编发简报等形式定期通报和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要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的审核小组,对下级部门上报的成果严格审核把关,对书面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确保上报数据真实、准确。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各市州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和综合信息监管平台分析结果,采取直查、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等方式,组织开展督查工作。各地要通过12336举报电话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认真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对督查验收中发现的虚报瞒报数据、伪造审批文件或用地现场等弄虚作假行为,要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且不得通过验收。

  

  (四)健全制度,严格规范管理。

  

  各市州及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开展此次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本着“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完善制度、规范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认真总结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经验,全面梳理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分析和查找原因,进一步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确保国土资源审核审批事项依法合规,全面提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将国家最严格的国土资源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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