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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加强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建设 17、推进中医药传承工作。启动10个海派中医流派传承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18、推进国际标准化组织中医药技术委员会(iso/tc249)秘书处和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学国际疾病分类项目的工作,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的要求,开展有关工作。 19、配合中药行业,制定上海中药产业振兴计划,推进中药产业发展。推进医院内自制制剂的开发研制、名医名方开发及传统中药产品和名优中成药的二次开发工作。 20、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召开中西医结合工作会议,开展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名医工作室的评选和建设。 七、加大中医药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的力度 21、实施中医药领军人才建设计划,继续开展院校教育与师承培养相结合的“现代中医师承模式”人才培养工作。启动中医药优秀青年人才的遴选和培养的“杏林新星”计划,形成中医药人才队伍高地。 22、结合高级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计划,举办中西医结合培训班。鼓励西医学习、研究中医药。 23、完善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工作。 八、加强中医医疗质量建设,强化中医药行业监管 24、继续以开展中医医院管理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中医医院中医内涵建设,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规范中医医疗行为,完善医疗工作流程,同时启动并开展上海市中医医疗机构综合评价工作。 25、组织开展本市中医临床路径试点工作。 26、加强中医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制订加强中药饮片、制剂监管方案,提高治疗效果,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27、加强中医医疗质控管理,完善质量体系建设。 28、严肃查处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的非法行医行为,维护上海中医医疗秩序。 九、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 29、继续开展中医医院中医文化建设,开展中医医院中医文化示范点建设活动,做好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请和传承保护工作,启动建设一座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 十、加强中医药国际合作与交流 30、继续推进中医药科技、教育和医疗的对外合作交流。结合本市现代服务业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探索发展中医涉外医疗保健服务,推进开设可以为境外人士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中医诊疗和康复中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