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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发文字号】 浙土资厅函[2011]330号
【颁布时间】 2011-03-30
【实施时间】 2011-03-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39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湖州市区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审核的复函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湖州市区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审核的复函

  (浙土资厅函〔2011〕330号)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上报审核湖州市区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请示》(湖土资〔2011〕2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要求, 你局于2011年3月25日提交了《关于上报审核湖州市区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请示》(湖土资〔2011〕22号),经审核,基本符合《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原则同意湖州市区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请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2号)及国土资源部2011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进一步细化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后,抓紧报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4月5日前上报国土资源部和省厅备案。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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