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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办发[2011]53号
【颁布时间】 2011-04-14
【实施时间】 2011-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0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1]5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我市机构改革、人事变动情况和加强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组 长:沈 健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翁国玖 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办主任

  

  储永宏 市财政局局长

  

  朱志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林克勤 市地税局局长

  

  成 员:王德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政府新闻发言人)

  

  沈 琪 市发改委副主任

  

  尹其金 市委经信工委副书记

  

  吴春华 市住建委副主任

  

  洪 伟 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新国 市公安局巡视员

  

  杨太兰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徐建华 市纪委常委

  

  徐 俊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建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超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徐卫华 市审计局副局长

  

  刘 森 市工商局副局长

  

  陈 雷 市城管局副局长

  

  徐震中 市商务局局长助理

  

  兰 青 市卫生局副局长

  

  薛 宏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保平 市政府外办副主任

  

  季 斌 市委台办副主任

  

  于家华 市总工会巡视员

  

  汪 斌 人行南京分行营业部工会主席

  

  王 静 玄武区副区长

  

  张 雷 白下区副区长

  

  刘 伟 秦淮区副区长

  

  仲兆林 建邺区副区长

  

  周文中 鼓楼区副区长

  

  黎 辉 下关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艾长青 雨花台区副区长

  

  毛银玲 栖霞区副区长

  

  王 磊 江宁区委常委、副区长

  

  陆 一 浦口区副区长

  

  吴继才 六合区副区长

  

  李 华 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倪德龙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副书记

  

  鲁 毅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曾永健 南京机电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沈光宇 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吴启宁 南京化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朱志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建宁、徐俊、王超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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