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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陕发改农经[2011]588号
【颁布时间】 2011-04-14
【实施时间】 2011-04-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02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咸阳国家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疫源监测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咸阳国家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疫源监测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1〕588号)


  

  咸阳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咸阳国家陆生野生动物疫病疫源监测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咸发改〔2010〕650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主要建设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和单位:在咸阳市渭城区周陵镇市中心苗圃院内,建设咸阳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站)。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监测站购置设备、仪器、工具或装备共169台(套),办公设备25台(套),样本采集设备38套,样本保存贮藏设备17台(套),观测巡护设(装)备89台(套)。新建设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办公用房200平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总投资7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30万元,占总投资的43%;设备购置费32万元,占总投资的46%;其它费用8万元,占总投资的11%。资金来源申请中央投资40万元,市级配套30万元。

  四、建设期限:1年。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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