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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八、明确农转城人员入伍学历及入伍后家庭享受优待金标准 农转城人员自转户之日起3年内入伍的,其学历仍执行农村应征青年标准(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3年后按城镇应征青年标准(具有高中、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执行。农转城人员应征入伍后,服义务兵役期间,其家庭优待金仍按现行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计发。 九、继续执行转户居民购房契税减免政策 农村居民自转户之日起3年内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契税。 十、落实转户居民基层民主选举权利 及时将转户居民划归临近社区或成立新社区管理,依法保障转户居民参加民主选举的权利。具体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对转户居民原居住的村整体改为社区的,凡农村集体经济改制未完成的,选举时应适用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转户居民依法参加选举。 (二)对划归其他临近社区管理的转户居民,参加该社区居委会选举。 (三)对原居住的村未撤销,仍在原村居住、工作并履行村民义务的转户居民,经本人申请,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可参加该村村委会选举。 (四)对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转户居民,如属于城市拆迁暂住户的,一般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参加民主选举;如在城镇自有房屋居住的,参加居住地社区居委会选举;如在社区租赁房屋居住1年以上,经本人书面申请或当地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推荐,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可参加居住地社区居委会选举。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