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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落实责任,兑现奖惩。市政府将案卷评查工作纳入对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考评范围(具体见后续下发的全市2011年依法行政考核目标),评查结果和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结果,将直接作为依法行政对应项目的检查考评结果。各地、各部门也要将案卷评查工作纳入对下级依法行政的考评范围,并严格兑现奖惩。对案卷评查中评选出的优秀单位(案卷优秀率要达到85%以上,合格率要达到100%)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责令整改,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归整资料,及时上报。案卷评查的相关资料是对案卷评查工作的佐证。各地、各部门请于2011年5月30日前,将本地、本部门案卷评查方案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于2011年11月30日前将自行评查的案卷评查表、评查建议书(监督通知书)、评查通报及展评、评查通报会的有关材料报市政府法制办接受书面考评,逾期不报的,视为未开展工作。 市政府法制办除采取书面考评外,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提报材料不及时、分派初评任务完成不利、自行评查工作不认真的,不仅要严格兑现相关目标评分,还要给予通报批评。 (联系人:郑五洲 84664094) 附件2:哈尔滨市2011年行政(处罚、许可)案卷评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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