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赣发改高技字[2011]662号
【颁布时间】 2011-04-06
【实施时间】 2011-04-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0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浩然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化医药原料生产项目备案的通知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浩然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化医药原料生产项目备案的通知

  (赣发改高技字[2011]662号)


  

  南昌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南昌市浩然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生化医药原料项目备案及节能登记评估审查的请示》(洪发改文[2011]78号)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政策,予以备案。现将主要内容备案如下:

  

  一、项目名称:生化医药原料生产项目

  

  二、项目单位:南昌市浩然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三、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生产车间、原料与成品仓库、研发中心、综合办公楼等73097平方米,购置大容量冷冻离心机等生产设备160台套,建设高纯度弹性蛋白酶生产线,形成年产高纯度尿激酶1000亿单位、尿促性素2亿单位、绒促性素100亿单位的生产能力。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12000万元,资金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

  

  五、项目节能要求:项目开工前要按照国家发改委第6号令和赣发改环资字[2010]2001号文件精神,抓紧编制并上报节能评估文件,并通过省发改委的节能审查方可开工建设。

  

  六、建设地点: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

  

  七、建设期限:两年

  

  请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我省相关规定,尽快落实项目建设各项条件。项目建设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和主要设备采购要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江西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组织实施。

  

  本备案有效期两年,逾期未建设,本备案事项自行失效,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备案。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