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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文物局
【发文字号】 文物保函[2011]701号
【颁布时间】 2011-04-08
【实施时间】 2011-04-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1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举办“全国水下考古专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举办“全国水下考古专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文物保函〔2011〕701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我局拟于2011年6月至9月委托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举办“全国水下考古专业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文博考古研究单位在职人员;

  (二)大学考古、文博专业毕业,有一定田野考古工作经验;

  (三)身体健康,游泳连续游进距离要求200米以上,年龄不超过30岁,有一定英语基础;

  (四)工作态度积极,集体意识强。

  二、学员培训费用由水下考古专项经费列支。学员经培训合格后,由我局颁发国家水下考古专业人员证书,并根据水下考古工作任务调遣使用。

  三、学员需在当地市级正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请将拟参加培训班人员的学员报名表、体检表于5月1日前报我局,学员面试和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国家文物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司考古处

  邮编:100020

  联系人:张凌

  联系电话:010-59881655

  传真:010-59881703

  电子邮箱:kaoguchu@sach.gov.cn

  

  附件:全国水下考古专业人员培训班报名表(略)

  

  
国家文物局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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