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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3、市政府对区县、开发区及市级以上服务外包示范区制定及执行服务外包产业配套政策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综合评价、考核、奖励区县、开发区及市级以上服务外包示范区的重要依据。 (三)突出载体建设确保规划先行 34、各区县、开发区、市级以上服务外包示范区应依据全市服务外包发展规划,编制本区域的分区规划,明确自身产业定位和空间功能,处理好重大项目和空间载体之间的关系,解决好一体化规划与优先开发的时序,充分发挥服务外包产业的集聚效应和联动效应,按照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战略要求,加快特色服务外包园区及公共载体平台建设。 (四)加大宣传力度塑造服务外包品牌形象 35、加大对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宣传力度,借助海外媒体、中央媒体、省市媒体,以及网络媒体等多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南京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特色、集聚园区、特色企业、人才优势,充分展示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的良好发展环境,打造“智慧南京服务全球”城市品牌。 (五)提升政府效能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36、强化部省市合作,坚持每年召开一次部省市工作会商会,研究深入推进南京“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的工作举措。各区县政府要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建立健全服务外包政策体系、法规体系,制定与国际商业惯例相适应的地方法规,规范服务外包交易行为,疏通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进入国际市场的通道,形成与国际需求接轨的服务外包逐级转移链条。加强政策引导和市场培育,营造公平竞争的机会,形成“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法律保障”的诚信环境。鼓励各级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创造市场需求,鼓励各级政府部门和国有大型企业将非核心业务外包,鼓励企业抢抓2014年南京青奥会等市场机遇,将巨大的潜在需求转变为现实有效需求,为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 (六)加强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保护构建诚信体系 37、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有利于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和信息安全保护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健全相关行业的管理规范和行政执法机制,推动行业信用管理。鼓励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开展信息安全保护、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保护工作。支持建立行业诚信数据库,加强从业人员诚信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形成有利于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商业诚信环境。 四、附则 38、本意见所涉及的有关具体执行标准和操作办法,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39、所有企业、机构在同时符合本意见所涉及的政策和其他市级政策的情况下,可从优但不得重复享受相关政策。 40、本意见执行期为2011年至2015年。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