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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石家庄市政府
【发文字号】 石政办函[2011]31号
【颁布时间】 2011-04-12
【实施时间】 2011-04-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2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通知

  (石政办函〔201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通知》(办字〔2011〕32号)精神,扎实推进我市“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统计公信力,现就我市“企业一套表”统计改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

  

  实施“企业一套表”是统计调查流程的系统再造,加快推进这项改革工作,有利于减少统计中间环节,提高生产过程的透明度与可控性,保证统计数据的客观真实;有利于避免统计任务的多头布置、调查单位重复填报,减轻调查单位统计负担;有利于统一规范数据采集、处理、汇总工作流程,提升政府统计科学化、信息化水平,对于推动统计建设和发展,有效发挥政府统计在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服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认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企业一套表”改革任务。

  

  二、切实抓好“企业一套表”试点工作

  

  (一)试点时间:我市“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从2011年一季度开始,试点范围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内建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单位、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

  

  (二)试点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工业能源和水消费情况、信息化情况、固定资产投资等。

  

  (三)试点要求:到今年年底,初步实现纳入统计范围的企业单位直接向省级数据处理平台报送原始数据。在试点工作基础上,统一规范“企业一套表”制度,逐步建立真实完整、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和安全畅通、运行平稳的数据处理平台,最终实现企业单位在线报送、各级统计部门在线共享的统计数据生产方式。

  

  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顺利实施

  

  (一)建立机构,明确分工。为确保全市“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石家庄市“企业一套表”改革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抓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动员企业单位参与配合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数据。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把“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抓好“企业一套表”改革,加强企业单位统计工作,配备必要的计算机和报送条件,组织动员各企业单位积极参与配合“企业一套表”改革,及时准确报送有关数据。改革试点工作涉及部门多,协调组织工作复杂,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将统计信息化建设列入各级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协调利用全市统一的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为统计相关信息跨部门共享提供平台支撑;发展改革、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园林和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工业、建筑、房地产和批零贸易住宿餐饮业企业单位“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协助解决改革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及时提供基本单位变动相关资料;统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好各阶段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完成“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任务。

  

  (二)加强指导,提供保障。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意见》(石政办发〔2011〕4号)要求,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抓好“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指导“三上”企业加强统计力量,配备必要的计算机设备。同时,对“三上”企业统计人员从业资格、是否配有统计用微机及联网情况进行核查,对不具备网络报送条件的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部门要协调解决。

  

  (三)落实经费,加强管理。“企业一套表”改革试点工作是国家统计局2011年“四大工程”之一。为确保被调查单位统计人员全员培训和直报网络通畅,及时上报报表,各级财政部门对应由本级负担的必要经费作出预算安排,确保“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需要。同时要加强管理,厉行节约,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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