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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2011]25号
【颁布时间】 2011-04-08
【实施时间】 2011-04-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3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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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提升农业公共服务能力

  

  以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为重点,年内在全省全面建立乡镇或区域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认真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以农技推广人员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为目标,加快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基础建设。认真实施基层农技推广特设岗位计划。完善省、市专家技术指导包保责任制,组织制定分品种、分区域、分农时粮食生产技术方案。推进基层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服务责任制,提高技术入户率和到位率。精心组织好小麦夏收跨区机收作业,开展农机跨区机耕、机播、机插等作业。增加财政投入,切实落实农技推广人员绩效工资,提高农技推广人员待遇,保障科技人员包县、包乡、包村开展技术服务的经费。科技奖项评选、职称评审,向粮食和农业生产一线的科技服务人员倾斜。农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要将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纳入工作考核内容。

  

  十、加强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奖励

  

  重点支持产粮大市和56个产粮大县,充分发挥粮食生产主力军作用。非主产市、县的主产区域要保持粮食产量稳定增加,其他地区也要保证必要的自给率,力争有所提高。加大农业发展项目和资金的支持力度,加快落实逐步取消产粮大县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县级配套政策。强化产粮大县的奖励政策,建立“能增能减、能进能出”的动态调整奖励制度,将财政支持与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商品量和调出量挂钩。

  

  十一、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

  

  认真落实粮食补贴政策,充分发挥惠农政策导向作用。将粮食直补与粮食播种面积、产量和交售商品粮数量挂钩。建立和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新增部分重点支持种粮大户。从农资综合直补和粮食直补中切块安排专项资金,对粮食生产核心示范区良种良法示范农户进行补贴,扩大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标准,积极引导农民种植优质品种和应用先进技术。认真落实良种补贴政策,精心组织小麦主产区良种补贴统一招标供种工作,选择10个县整建制开展水稻良种补贴与良种挂钩。规范操作农机购置补贴,继续将补贴资金向粮食主产区及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倾斜。落实好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深入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各市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在制定政策、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动真格。各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要于年底前向省政府报告。强化部门协调,由省农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省统计局、省粮食局、省气象局等部门具体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建立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工作督导,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支持,在关键增产技术推广、病虫害专业化防治、保障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统计部门要建立粮食生产监测调查制度,严格核实产粮大市、产粮大县及粮食高产创建区粮食生产数据。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配合,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深入开展向胡承霖同志学习活动,大力宣传各地在粮食和农业生产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措施、好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年底,对发展粮食生产贡献突出的产粮大市、大县和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种粮售粮大户将进行表彰奖励。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2011年各市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市 别

2010年粮食产量(万吨)

2011年目标产量

(万吨)

增产任务

(万吨)

全 省

3080.5

3100.0

19.5

亳州市

462.00

465.58

3.58

宿州市

389.00

393.28

4.28

淮北市

124.60

125.50

0.90

阜阳市

530.00

534.36

4.36

蚌埠市

271.00

272.58

1.58

淮南市

139.10

139.35

0.25

滁州市

430.00

431.62

1.62

六安市

459.10

460.50

1.40

合肥市

193.50

193.80

0.30

巢湖市

236.51

236.92

0.41

芜湖市

83.50

83.66

0.16

安庆市

261.96

262.40

0.44

宣城市

134.40

134.62

0.22

池州市

68.10

68.10

0

马鞍山市

46.80

46.80

0

铜陵市

15.70

15.70

0

黄山市

35.32

35.32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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