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办发[2011]35号
【颁布时间】 2011-04-02
【实施时间】 2011-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3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予徐州市鼓楼区等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先进县(市、区)称号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予徐州市鼓楼区等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先进县(市、区)称号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1〕3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方针,深入开展教育现代化建设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快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经有关省辖市人民政府推荐,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授予徐州市鼓楼区等15个县(市、区)“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先进县(市、区)”称号。希望受表彰地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提高教育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全省各地要认真学习先进经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着力夯实基础、深化改革、提升质量、促进公平,进一步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为在新的起点上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作出积极贡献。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

  
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先进县(市、区)名单

  


  徐州市:鼓楼区 铜山区

  南通市:通州区

  连云港市:新浦区 连云区(开发区) 海州区

  淮安市:金湖县

  盐城市:亭湖区 东台市

  扬州市:维扬区 江都市

  泰州市:靖江市 泰兴市 高港区

  宿迁市:泗阳县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