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豫政办[2011]34号
【颁布时间】 2011-04-18
【实施时间】 2011-04-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3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2011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监察厅河南省2011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11〕3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监察厅制定的《河南省2011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河南省2011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

  (省监察厅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起步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深入推进“两转两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现就2011年全省“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推进“两转两提”,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对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纳入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统一管理,实施动态性跟踪问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健全完善行政审批工作经常性、动态性、长效性的监督机制,紧紧围绕招商引资、扩大开放开展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查纠违法违规审批和“搭车收费”、“吃、拿、卡、要”等行为,切实维护全省对外开放良好形象。

  

  (二)全面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应用。根据建设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建设标准,提高建设质量,按计划进度完成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任务,实现网络化运行。制定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网络管理、网上投诉举报受理、电子监察绩效考评等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运行管理配套制度,为实现系统规范管理和有效应用提供保障。积极开展岗位业务培训,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电子监察系统充分发挥作用。通过建设、应用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机关施政情况实现实时动态监察,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透明运行。

  

  (三)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加快省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步伐,确保2011年上半年投入运行。制定实施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及相关工作制度,构建全省行政服务中心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按照网络化、规范化要求,加强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和升级改进,使其成为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和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理、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开展预约、延时、全程代理、特事特办、网上审批等特色服务,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程序,提高服务效能。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争创优质行政服务中心”活动。

  

  (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以“创先争优”和“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为载体,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十二五”规划等重点课题,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和行政能力。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完善对公务员的绩效考核、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等办法,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公务员考核奖励机制,进一步健全录用、辞职、辞退、追究等机制、制度,建立法规完备、管理规范的公务员管理体系。以解决机关作风不实、行政效能不高等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二、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优化政务环境。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监察,严格执行涉企“十不准”规定,严肃查纠“四乱”、“四难”、“吃、拿、卡、要、”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内部监管、行政监察和法制监督机制,有效促进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规范。采取“整体推进、重点规范”的方法,对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环保、文化、民政、卫生、盐务等8个系统实施重点监督检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的公开咨询、公开听证和公示等制度,打造“阳光政府”。强化对行政效率、效果、效益的监督监察,集中整治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办事推诿、效能低下、浪费资源等突出问题,促进政府机关、职能部门改善行政管理。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