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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办函[2011]60号
【颁布时间】 2011-04-01
【实施时间】 2011-04-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543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函

  (陕政办函〔2011〕60号)


  

  国办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现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随函报上,请予指正。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haanxi.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0年,我省紧密结合政府机构调整改革实际,以健全工作机制为基础,以规范工作程序为重点,以强化督促检查为推手,大力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积极应对政府机构调整改革,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2010年是我省各级政府和部门机构调整改革的关键性一年,调整机构多,涉及人员广。为减少政府机构调整改革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针对政府机构调整改革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按照新的职能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目前,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单位为省政府办公厅,工作机构为省电子政务办公室,我省各级政府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也已完成调整并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已修订完毕,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自《条例》实施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服务保障的同时,政府信息已被越来越多地运用于学术研究和司法活动,更多地涉及一些社会热点和敏感问题。为全面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维护《条例》的严肃性,我们严格依照《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8个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了对各级政府和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沟通联系,通过网上抽查、电话了解、现场查看等方式,全面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难点、敏感问题,切实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促进了相关配套制度的有效落实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逐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条例》要求,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们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在分析汇总的基础上,研究制订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确定49家省级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试点,分行业逐步推进,分别由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牵头,对医院和普通高校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帮助医院和普通高校准确梳理信息资源、编制信息公开目录,为全面推行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积累了经验。

  

  (四)努力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全面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服务为根本、以便民为宗旨”的理念,重新策划设计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政务动态、政府文件等24个方面,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做好省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同时,通过wap网站、内网门户网站、省政府门户网站英文版发布政府重要信息,保证了受用人群的多样性需求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此外,各市、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均已开通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部门也相应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或政务公开专题栏目,为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搭建了良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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