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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农民知识化。要通过组织技术培训、技术示范等形式,以及采取结对帮扶、现场指导等办法,有效提升示范区内农民的科技素质,使其能够系统掌握和熟练应用先进的装备和技术,确保技术普及率和到位率。 (八)生产组织化。示范区范围内要通过有效的合作组织或各种组织形式,改变原有的一家一户生产模式,将分散在各家各户的土地集中起来,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组织、统一生产。 (九)效益最大化。示范区单位面积产量、产品质量和产出效益均达到同产业全省领先水平,比周边地区高出10%以上。 四、扶持政策 (一)集成农业项目和整合资金。以现代农业示范区为平台,在符合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和工作程序的基础上,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水利、农机补贴、农业科技、专业合作社扶持、农村劳动力培训等资金,按照资金用途不变、项目管理渠道不变的原则,整合资金,统筹向现代农业示范区投入,重点扶持核心示范区建设,主要用于支持新技术推广、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以及公益性、基础性建设等支出。相关市、县(市、区)也要从制定方案和编制预算等环节入手,安排相应资金,与省下达的资金统筹使用,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集中用于示范区建设。 (二)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要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等现代农业经营实施主体的作用,并积极引导工商资本和其他各种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扶持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对企业、农业大户、合作社投资建设示范区,要在信贷、保险等相关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三)支持科技转化。每个现代农业示范区均要依托省级以上科技单位进行科技转化,组成专家指导组具体负责技术方案的制定、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调动区域内农业服务体系积极性,共同组建技术推广协作网络,加大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组装和推广力度,有效提高项目区科技水平。 (四)扶持加工企业集群建设。对在现代农业示范区内围绕主导产业扩建、新建的农业加工企业,各级政府要在规划、土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扶持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省农业产业化扶持资金予以重点支持。 五、项目组织 (一)成立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组,具体负责示范区建设规划、工作方案的制定、部门协调、项目统筹、资金安排及监督检查等事宜。有关市、县(市、区)也要成立本地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组,切实把示范区建设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二)制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在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组的统一组织下,由省农委、省海洋渔业厅、省畜牧局等单位负责制定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不同产业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落实项目建设主体和科技依托,对重点建设项目采取公开招标制和项目监理制,制定具有先进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规划和方案,指导全省各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三)省直有关部门实行分区帮扶。由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组统一安排,各成员单位分别牵头帮扶一个现代农业示范区,选派专人负责示范区建设方案的制定、项目资金落实、部门协调衔接、工作督导检查等事宜,并定期向推进组汇报建设进展情况,提出有关工作建议。 (四)积极探索体制机制创新。要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经营,扶持龙头企业或生产大户建立专业化农场。积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社,采取土地入股、合作经营、机械化统种、统管、统收等多种方式,推进统一规模经营,有效提高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 附件: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组成员名单 省农委 省海洋渔业厅 省畜牧局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作推进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化明 副省长 副组长:何焕秋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长江 省农委主任 成 员:徐力达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张 强 省科技厅副巡视员 金允坤 省财政厅副厅长 杨 旭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陈 健 省农委副主任 赵福祥 省水利厅副厅长 史广海 省林业厅副巡视员 来 鹤 省海洋渔业厅副厅长 张喜凡 省畜牧局副局长 张钢军 省农业综合开发办主任 赵奎华 省农科院副院长 王铁良 沈阳农业大学科技处处长 推进组办公室设在省农委,办公室主任由陈健同志兼任。 |